该份文件由欧盟理事会旗下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Economic and Financial Committee)发布,其内容是建议建立一家权威的欧洲统一存款保护与清算机构、一只资金充沛的存款保险及清算基金,让这家存款保险与清算机构获得足够的财力支撑,以便让该机构在必要时有资金来保护储户存款、清算问题银行。
“如果该消息得到确认的话,的确是个利好,有助于恢复欧洲金融市场的稳定。”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肖立晟表示。
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还在文件中建议,欧洲央行 应最终负责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而非仅仅监管大型银行。“一个实行双重标准的监管体系可能会引发银行业失稳及竞争扭曲,借贷双方均可能会试图从一个监管环境向另外一个环境转移,利用监管不对称为自身获取利益。”
但肖立晟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和欧盟仍然存在分歧,“德国有众多小型的储蓄银行,这些银行因为与企业之间的放贷关系并非完全透明,所以它们并不希望被纳入到欧洲央行的监管体系。”
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等国的银行出问题最先都是从中小银行开始,所以对这个部分的监管又是欧洲统一银行监管不应该放弃的领域。”肖立晟强调。
另外对于共同保险资金来源的问题,肖立晟认为可能会采取比较通行的保费制度,即由各个银行上缴一定的保费,再由欧洲央行贡献一部分资金,然后统一成立一只专门用于存款保险和破产银行清算的基金。
该文件敦促从明年1月1日起尽快实施新的规定。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提案,从明年初开始,欧洲将对所有直接接受欧元区救助的银行实施集中监管原则,监管方将由具有实际执行力的欧洲央行牵头;而到明年7月1日前,监管范围将扩大至欧元区所有大型、系统重要性银行,并在2014年1月1日前扩大至欧元区所有银行。
慧择提示:明年初,欧盟将加快这一提案建设的步伐。相信这一法案的建立将会给欧洲区域的银行和银行存款用户给予更多的保障,也将推动经济萧条中的欧洲朝着积极一面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