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肖娟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工作稳定,衣食无忧。2010年3月份,肖娟出资11万余元,同时以朋友柯锋的身份信息购买一辆白色马自达3小轿车,这本是件喜事,可常言说得好“福兮祸兮”。同年6月份,朋友王波说要借车,因条件优厚,肖娟就将该车借给王波使用,谁知没过不久,王波便连人带车玩起了失踪,再也无法联系。
肖娟预感自己的车是“肉包子打狗”,再也找不回来了,这可让她太心疼,太不甘心了。于是,为挽回自身经济损失,熟知保险行业流程的肖娟打起了投保的车辆盗抢险的主意。
2010年12月7日,肖娟伙同柯锋商量后开始行动,他们处心积虑地在户县人民路找到一处未安装监控设施的路段,向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谎称其陕APZ466号白色马自达3小轿车在户县人民路某超市门口被盗,户县公安局遂依法立案侦查。肖娟、柯锋利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车辆被盗证明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车辆被盗保险,骗取该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07844元。
慧择提示:身为保险公司的一员,对保险法律法规应该比一般人更了解。知法犯法的行为不容原谅。据悉,经多方侦查,2012年5月14日,该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公安机关侦查案情,肖娟、柯锋利用报假案骗取保险金的事实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