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性在婚姻中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由于新婚姻法的颁布,让国人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有了重新定义,更让那些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女性忧心忡忡。
“现在全职太太真成了危险职业,一旦离婚可能啥都没有,净身出户。”北京的杨女士颇为郁闷,家里房产是丈夫婚前贷款买的,而她在2009年生完宝宝后就辞职在家相夫教子,越来越感觉自己未来生活暗藏风险。
担忧下,杨女士动起了用保险为自己留后路的脑筋。
保单加名没意义
“加名是大势所趋,现在已婚的和将要结婚的人,恐怕不是在加名就是在加名的路上。”有网友如此评论如今伴随房产证加名热潮下的种种加名现象。
“保单上的加名主要指添加指定受益人。自从婚姻新司法解释发布后,最近前来咨询保单加名的人还真不少,尤其是已婚女性。”北京某寿险公司客户经理王晓明告诉记者。
据了解,好多投保人都在有了小孩之后,把受益人改为孩子,杨女士就是如此。“我和丈夫的保单都是婚后买的,之前是互为保险受益人,后来两人的保单受益人都改成了小孩的名字,但现在我想在他的保单上加上我的名字。”
业内人士介绍,一般而言,保险条款上面都有一个指定的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继承要优于法定受益人继承。如果没有指定,应按照默认程序选择法定受益人,法定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王晓明表示,与房产加名不同,保险受益人更改或者加名相对更容易,也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一部分,流程不复杂,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但“保险和房产完全不一样,加名与否最好还要看个人情况,如果只是跟风,就没什么必要。因为投保人随时可以再次更改受益人,如果离婚了,此前在保单上增加受益人也没什么作用。”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资产分情况
如今一个家庭可能有多张保单,因此除了保单加名,离婚时保险资产应该如何分配也成为关注焦点。
“婚姻法新解主要针对家庭固定资产,并没有妨碍保险的权益。”一位中国人寿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
如婚前某一方单独购买的保险产品,婚后若持续缴费,离婚后该保险产品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投保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与分红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与被保险人分享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又如何分享呢?记者了解到,生活中大多数人在离婚后并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往往选择退保。
“退保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缴保费,因此提前退保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上述中国人寿人士指出,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就保险事宜进行协商,比如双方协议认定全部当期及未来收益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一笔费用,费用的多少可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尤其是给孩子购买的保险更不要盲目中断。离婚后需要续缴保费的,法律没有硬性规定由谁来履行缴费义务,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谁来支付以及补偿办法。
如果离婚后双方因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协商不下,可以通过及时变更保单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
链接
“爱情险”不保爱情
在离婚率连年递增的当下,婚姻能不能通过一份保险来防范风险呢?新婚姻法一出,推出“爱情险”的保险公司似乎又看到了新机会。
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险”大都是分红型产品,例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 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
从各家公司对产品的宣传来看,这是一种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夫妻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共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都有受益权,实质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把夫妻联合寿险换了个名字。除了必须在婚姻存续期才可领取保险金外,与普通的保险产品没有太大区别。
“爱情险的保障与其他人身险的不同点就在于保的是两个人,无论哪一方出现意外,都能得到赔偿。”一位平安北分客户经理表示,在相同条件下,夫妻合保的保费可能比单独投保要低,可节约20%左右。如果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也会越大。
而购买爱情险后如果夫妻离异,只要双方商定,保单可以拆分成两份,保额也随之分成两份,各自进行保障,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慧择提示:爱情保险真的能保爱情吗?其实新婚姻法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女性提前做好可能离婚后的财务安排,为自己做足风险保障。“爱情险”并不保爱情和婚姻,投保人仍要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状况来确定是否购买此类产品。
“现在全职太太真成了危险职业,一旦离婚可能啥都没有,净身出户。”北京的杨女士颇为郁闷,家里房产是丈夫婚前贷款买的,而她在2009年生完宝宝后就辞职在家相夫教子,越来越感觉自己未来生活暗藏风险。
担忧下,杨女士动起了用保险为自己留后路的脑筋。
保单加名没意义
“加名是大势所趋,现在已婚的和将要结婚的人,恐怕不是在加名就是在加名的路上。”有网友如此评论如今伴随房产证加名热潮下的种种加名现象。
“保单上的加名主要指添加指定受益人。自从婚姻新司法解释发布后,最近前来咨询保单加名的人还真不少,尤其是已婚女性。”北京某寿险公司客户经理王晓明告诉记者。
据了解,好多投保人都在有了小孩之后,把受益人改为孩子,杨女士就是如此。“我和丈夫的保单都是婚后买的,之前是互为保险受益人,后来两人的保单受益人都改成了小孩的名字,但现在我想在他的保单上加上我的名字。”
业内人士介绍,一般而言,保险条款上面都有一个指定的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继承要优于法定受益人继承。如果没有指定,应按照默认程序选择法定受益人,法定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王晓明表示,与房产加名不同,保险受益人更改或者加名相对更容易,也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一部分,流程不复杂,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但“保险和房产完全不一样,加名与否最好还要看个人情况,如果只是跟风,就没什么必要。因为投保人随时可以再次更改受益人,如果离婚了,此前在保单上增加受益人也没什么作用。”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资产分情况
如今一个家庭可能有多张保单,因此除了保单加名,离婚时保险资产应该如何分配也成为关注焦点。
“婚姻法新解主要针对家庭固定资产,并没有妨碍保险的权益。”一位中国人寿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
如婚前某一方单独购买的保险产品,婚后若持续缴费,离婚后该保险产品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投保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与分红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与被保险人分享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又如何分享呢?记者了解到,生活中大多数人在离婚后并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往往选择退保。
“退保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缴保费,因此提前退保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上述中国人寿人士指出,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就保险事宜进行协商,比如双方协议认定全部当期及未来收益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一笔费用,费用的多少可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尤其是给孩子购买的保险更不要盲目中断。离婚后需要续缴保费的,法律没有硬性规定由谁来履行缴费义务,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谁来支付以及补偿办法。
如果离婚后双方因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协商不下,可以通过及时变更保单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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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险”不保爱情
在离婚率连年递增的当下,婚姻能不能通过一份保险来防范风险呢?新婚姻法一出,推出“爱情险”的保险公司似乎又看到了新机会。
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险”大都是分红型产品,例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 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
从各家公司对产品的宣传来看,这是一种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夫妻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共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都有受益权,实质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把夫妻联合寿险换了个名字。除了必须在婚姻存续期才可领取保险金外,与普通的保险产品没有太大区别。
“爱情险的保障与其他人身险的不同点就在于保的是两个人,无论哪一方出现意外,都能得到赔偿。”一位平安北分客户经理表示,在相同条件下,夫妻合保的保费可能比单独投保要低,可节约20%左右。如果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也会越大。
而购买爱情险后如果夫妻离异,只要双方商定,保单可以拆分成两份,保额也随之分成两份,各自进行保障,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慧择提示:爱情保险真的能保爱情吗?其实新婚姻法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女性提前做好可能离婚后的财务安排,为自己做足风险保障。“爱情险”并不保爱情和婚姻,投保人仍要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状况来确定是否购买此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