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下调50%,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缴纳工伤保险费。
慧择提示:据悉,此次下调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有效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即阶段性下调缴费比例为期半年。恰逢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2012年社保年度,还涉及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缴费上下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