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的个人财富,是我给我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对于富人与保险的关系,华人首富李嘉诚早年曾这么说过。
和普通人追求保障中兼有收益不同,高净值人群更看重的是“把资产安全地传承下去”及“隔离风险”,在寿险业浸淫长达16年的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吴学军说。吴是连续15年的MDRT(百万圆桌会议)会员,还曾是平安人寿全国代理人中业绩第一,已卖出的寿险保单保额达2.5亿元。
如果用保险将个人与家庭财富从企业财富中有效隔离,建立起三者间的防火墙,就能实现财富保全,避免“一损俱损”。
吴学军建议,企业家要建立个人资产安全账户。“欧洲着名的‘433法则’理财法则是,假如你有1000万资产,400万做生意,300万做家庭资产,另外300万就要为个人资产建立账户。这就是你绝对安全的资产。”
“分红险+信托”设计
在保全资产上,寿险确实格外重要。平安人寿代理人、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RFC)史军说,他的一位客户宋呈(化名)曾要拿出2000万元买保险。史军劝他不要买趸交,而是分成三年期购买。
宋呈想给两个儿子一人留1000万现金,提出有三个必须满足的要求:一是安全,二是他们夫妻俩在世时可以用,等过世后孩子可以用;三是,每年定期给,而不是一次性给孩子。
虽然宋希望一次性投2000万,如果纯买分红险一大笔投进来宋无法获得利息,并不划算。所以,史军建议他购买一款三年期缴分红险产品,先用一部分资金购买平安信托的产品。这样,宋呈的本金最后可多出相当于10%的收益。
最后确定的计划是,首笔670万用于缴纳第一期分红险保费,余下1330万的一半各买了两个投资于基础建设的信托产品,一个一年期,一个两年期。这两笔信托到期后,再分别缴纳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红险保费。仅此一项,就给客户增加了100多万的收益。在他55岁到80岁之间,每年都将有70万元的现金收入补充养老。
一旦宋呈身故,这笔钱会由两个孩子继续领取,每人每年可领取35万做为应对日常生活的现金流规划。当两个孩子60岁时,每人还可以一次性取出1000万元做为养老金,这笔钱就能照顾到宋呈本人和孩子两代人的生活。
吴学军提到,高端客户更希望安全地留住、传承这笔钱,使其安全增值,隔离风险,所以他们较多地购买养老险和子女的储蓄型保险。
与私人银行不同,寿险代理人与这些高端人群的关系更为长久和牢固。以宋呈为例,除了前述分红险,5年前他在史军手里已买足了医疗险和重大疾病险。
财富传承有两种核心手段:保全和隔离。在这面,法律赋予人寿保险“个人资产”以特殊功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公司法》规定,“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遗产税的条款也明确规定,“保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不能随意质押”。
2005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推出高保费的富人险。如太平人寿2005年开始销售百万保额起保的“卓越人生”,其尊享计划动辄年缴保费几十万。
将某保险公司的富人险与普通产品比较,富人险在回报和保障上都不如更便宜的保障型险种。
按产品介绍计算,30岁男性投保该公司的富人险,每年交费30万元,5年期交,共投入150万元,基本保额55.509万元。生存至合同期满可领取生存金205.3833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50万元,分别是保费的1.369倍和1倍。
若购买一款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每年缴费5000元,缴5年,共投入2.5万元。生存至合同期满时,累计可领养老金13.325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5.055万元,分别是保费的5.33倍和2倍。
而一款保障型定期寿险,每年缴费380元,交20年,共交7600元,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10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是保费的13倍。
这是因为富人险多半是分红险,而分红险相比传统的保障型险种有投资功能,保障的比例则要少,因此富人险在意外或身故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会少。
广东同福事务所律师宋振华提醒,法律保护与生存保障密切相关的保险,例如社会保险、保障性强的寿险;而投资理财型的保险因为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是有可能作为资产查封或者冻结的。
【慧择提示】除社保基金外,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指出了包括家庭生活必需品、生活费用、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着作等在内不能冻结查封的8项财产,但并未专门列出保险资产。
和普通人追求保障中兼有收益不同,高净值人群更看重的是“把资产安全地传承下去”及“隔离风险”,在寿险业浸淫长达16年的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吴学军说。吴是连续15年的MDRT(百万圆桌会议)会员,还曾是平安人寿全国代理人中业绩第一,已卖出的寿险保单保额达2.5亿元。
如果用保险将个人与家庭财富从企业财富中有效隔离,建立起三者间的防火墙,就能实现财富保全,避免“一损俱损”。
吴学军建议,企业家要建立个人资产安全账户。“欧洲着名的‘433法则’理财法则是,假如你有1000万资产,400万做生意,300万做家庭资产,另外300万就要为个人资产建立账户。这就是你绝对安全的资产。”
“分红险+信托”设计
在保全资产上,寿险确实格外重要。平安人寿代理人、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RFC)史军说,他的一位客户宋呈(化名)曾要拿出2000万元买保险。史军劝他不要买趸交,而是分成三年期购买。
宋呈想给两个儿子一人留1000万现金,提出有三个必须满足的要求:一是安全,二是他们夫妻俩在世时可以用,等过世后孩子可以用;三是,每年定期给,而不是一次性给孩子。
虽然宋希望一次性投2000万,如果纯买分红险一大笔投进来宋无法获得利息,并不划算。所以,史军建议他购买一款三年期缴分红险产品,先用一部分资金购买平安信托的产品。这样,宋呈的本金最后可多出相当于10%的收益。
最后确定的计划是,首笔670万用于缴纳第一期分红险保费,余下1330万的一半各买了两个投资于基础建设的信托产品,一个一年期,一个两年期。这两笔信托到期后,再分别缴纳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红险保费。仅此一项,就给客户增加了100多万的收益。在他55岁到80岁之间,每年都将有70万元的现金收入补充养老。
一旦宋呈身故,这笔钱会由两个孩子继续领取,每人每年可领取35万做为应对日常生活的现金流规划。当两个孩子60岁时,每人还可以一次性取出1000万元做为养老金,这笔钱就能照顾到宋呈本人和孩子两代人的生活。
吴学军提到,高端客户更希望安全地留住、传承这笔钱,使其安全增值,隔离风险,所以他们较多地购买养老险和子女的储蓄型保险。
与私人银行不同,寿险代理人与这些高端人群的关系更为长久和牢固。以宋呈为例,除了前述分红险,5年前他在史军手里已买足了医疗险和重大疾病险。
财富传承有两种核心手段:保全和隔离。在这面,法律赋予人寿保险“个人资产”以特殊功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公司法》规定,“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遗产税的条款也明确规定,“保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不能随意质押”。
2005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推出高保费的富人险。如太平人寿2005年开始销售百万保额起保的“卓越人生”,其尊享计划动辄年缴保费几十万。
将某保险公司的富人险与普通产品比较,富人险在回报和保障上都不如更便宜的保障型险种。
按产品介绍计算,30岁男性投保该公司的富人险,每年交费30万元,5年期交,共投入150万元,基本保额55.509万元。生存至合同期满可领取生存金205.3833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50万元,分别是保费的1.369倍和1倍。
若购买一款分红型养老年金保险,每年缴费5000元,缴5年,共投入2.5万元。生存至合同期满时,累计可领养老金13.325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5.055万元,分别是保费的5.33倍和2倍。
而一款保障型定期寿险,每年缴费380元,交20年,共交7600元,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10万元,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是保费的13倍。
这是因为富人险多半是分红险,而分红险相比传统的保障型险种有投资功能,保障的比例则要少,因此富人险在意外或身故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会少。
广东同福事务所律师宋振华提醒,法律保护与生存保障密切相关的保险,例如社会保险、保障性强的寿险;而投资理财型的保险因为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是有可能作为资产查封或者冻结的。
【慧择提示】除社保基金外,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指出了包括家庭生活必需品、生活费用、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着作等在内不能冻结查封的8项财产,但并未专门列出保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