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蔡先生说,去年8月份,女儿因为生病到附近的一家诊所去挂水,然而挂完水以后就不见了踪影。直到几天以后,女儿的尸体被人从河里捞了上来。为了弄清女儿死亡的原因,蔡先生请求公安部门做了尸检。
由于蔡先生此前曾买了一份保险,一家四口,保险金额总共是十万块钱。女儿的去世,蔡先生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两万五千块钱的理赔款,但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尸检报告。蔡先生为此多次找到公安部门,但是始终没有拿到那份尸检报告,原因是需要保险公司出函。
由于保险公司拒绝出函,蔡先生的理赔就此陷入了僵局。为了弄清情况,我们和蔡先生一起找到了保险公司的一位代理商,这位代理商向我们解释了让蔡先生提供尸检报告的原因。
保险代理商陈汝仲说:“因为当时他买的是太平洋随心保,它是纯意外保险,就是说当意外发生的时候,它才赔偿,如果说由于疾病引起的死亡,它是不赔偿的,所以要一份尸检报告,作为一份意外事件的定性,但是对于公安部门要求发函一事,我们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随后,我们来到了蔡先生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对方答复说,警方已经开具了死亡证明,死因为溺水死亡,而尸检报告作为警方办案的材料,一般不提供个人或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也必须按照程序来。
那么像这样的意外保险,理赔程序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来到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咨询。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综合部主任王晶介绍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死亡原因很明确,公安和医院都出具了相关的证明,很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是可以进入理赔程序了嘛,除非是一些不明原因的死亡。”同时王主任还认为,公安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发函的要求并不过分,如有必要,他们也可以帮助协调。
慧择提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其实已经可以进行理赔了。但是保险公司一再推脱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很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是可以进入理赔程序了嘛,除非是一些不明原因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