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两类。一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日常执行监管法规存在问题的情况。主要包括北京保监局获取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缴存保证金)、开展外部审计、报送报告、报表等信息。二是保险中介机构被投诉情况。主要是指北京保监局接到的涉及保险中介机构的投诉信息,包括被投诉机构名称、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件数。北京保监局拟通过“北京保险业舆情监测系统”(http://baojianju.xxjb.com.cn)每季度向北京保险行业披露上述信息,并将加大对合规情况较差的中介机构及其合作保险公司的查处力度。
慧择提示: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包括在京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合规情况,掌握保险机构被投诉情况,能够有效规范保险行业制度。希望这项制度能够很快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