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严监管基调持续加码,尤其是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如火如荼。上证报最新梳理发现,近两个月以来,26家地方保监局共开出168张罚单,共计罚款2781.8万元。其中,数十家保险中介机构合计受罚640万元。同时,市场也告别“保险中介机构罚金低于保险公司”的时代,出现了顶格处罚的案例。
在这些针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罚单中,虚列费用、编制虚假材料、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等行为,成为此次违规的重灾区,近四成罚单均与上述违规行为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业正掀起现场检查风暴,严肃查处违规套取费用等突出问题,加上相应的规章制度即将落地,保险中介市场有望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中介机构开始遭重罚
从被罚的原因来看,15家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虚列费用等情况,总计被罚297.4万元。同时,问责也告别“重机构、轻高管”的现象,15家保险中介机构的12名负责人合计被罚40.4万元,其中1人被撤职。
罚单还显示,市场已告别“中介机构罚金远低于保险公司”的时代。浙江保监局的一封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微易保险经纪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50万元,并撤销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处罚,接近监管顶格处罚。
陕西乾坤保险代理也因支付咨询费、宣传费、活动策划费、购买电子耗材等名义虚列营业费用230.45万元,用于支付业务人员佣金、市场开拓费、差旅费及房租等用途,而被罚36.5万元。
根据目前在业内征求意见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来看,存在上述行为的,监管部门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等内部管理问题,在保险中介机构中也较为多发。伴随着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兴起,这些问题愈演愈烈。云南保监局下发的罚单显示,有保险中介机构存在通过微信散布虚假事实等扰乱保险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向“管人、管行为”转变
业内人士表示,鉴于保险中介市场存在恶性竞争、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规现象,依法严罚重处各类违法违规、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已迫在眉睫。
今年6月中旬,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针对保险中介违规套取费用、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问题,于今年6月至8月开展第二轮现场检查。
《通知》规定,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坚决采取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依法坚决移送各类问题线索。同时,及时研判和处置互联网保险、交叉销售等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防止以创新为名进行监管套利。
事实上,早已有地方保监局开始部署中介检查工作。7月20日,青岛保监局表示,将从源头治理保险中介市场乱象,突出法人管控责任、严把高管合规测试关、高度重视考察谈话和履职调查等;7月25日,江西保监局表示,将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风险排查,根据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商业模式、信息系统等维度,建立风险台账,实行“红黄蓝”风险分类监测,对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全覆盖”调查,对发现的问题窗口指导、责令整改。
此外,监管短板持续补齐,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陆续出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5月1日开始实行;7月13日,银保监会下发《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整体来看,上述新规体现了严监管和防风险的导向。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可实现从过去“管机构、管批设”,到将来“管人、管行为”的转变。
近两个月来,领到罚单的42家保险中介机构中,包括保险代理公司34家、保险经纪公司3家、保险公估公司3家,以及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2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