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未来一至两个季度将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及时制定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并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保监会称,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重新达标,并将达标方案报保监会。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负责。对未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偿付能力管理制度的保险公司,未按要求制定资本规划、偿付能力达标方案和偿付能力监管措施落实方案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法追究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
慧择提示:加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建设,采取措施保障偿付能力充足,是保险公司的头等大事。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重新达标,并将达标方案报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