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宫颈癌发病的年龄特点,推荐宫颈癌筛查的起始年龄为25-30岁(已婚或有性生活)。对于HIV感染者或机体免疫功能低下的女性,可根据情况酌情提前进行筛查。
25-29岁女性,每3年进行1次细胞学检查;
30-65岁女性可选择以下任意方案进行筛查:
①每5年进行1次细胞学检查和人乳头瘤病毒(HR-HPV)检测;
②每3年进行1次单独的细胞学检查;
③每3-5年进行1次单独的HR-HPV检测;
④每2年进行1次HIV筛查。
对于65岁以上女性,如果既往10年内连续3次细胞学检查结果均为阴性,或连续2次及以上的HR-HPV检测和细胞学检查结果均为阴性,并且没有宫颈上皮内瘤变的病史,可以停止筛查。对于因良性病变切除而进行子宫全切术的女性,可不进行宫颈癌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