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祥县疃里镇张立行的家中,张立行5岁的儿子正在床上玩手机。3月25日,张立行的儿子左腿被钢筋砸伤,经检查为左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想到在为孩子交学费时,曾交过50元钱的保险费,张立行希望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交保险费的时候,就提前告诉家长只保园内不保园外,这次孩子是在校外发生了意外,不在幼儿园赔付范围之内。”该镇大禹幼儿园负责人任女士告诉,对此幼儿园已经提前告知了家长,张立行的儿子在校外受伤,不在赔付范围内。
对于幼儿园的说法,张立行一家并不认可。张立行的妻子说,交费时并没有详细过问保险的理赔范围及数额,幼儿园只是留给家长一张学费收据,上面写有“保险费,50元”的字样,幼儿园也未告知家长保险相关事宜。在张立行提供的两张收据中,2010年的保险费为30元,2011年的保险费用则为50元,落款只有一个负责人的签名。
进一步询问保险金由哪个保险公司收取时,大禹幼儿园的负责人开始语塞。“保险费用只是我给孩子们的一个安全保障,即使孩子在园内遇到意外,所需要的费用也是由我自行支出。”任女士说,所收取的保险费并未交给任何保险公司,是幼儿园的个人行为,目的是保障孩子在园内的安全。任女士随后表示,孩子骨折后曾去看望他,但是在园外发生不属于幼儿园责任范围,不予支付其医疗费,可以退还其家长本学期学费。
多数民办幼儿园为学生办了保险
调查发现,疃里镇上有十几家民办幼儿园,走访了其中三家,除了大禹幼儿园外,一家刚成立,正在与保险公司联系投保,另外一家则长期在保险公司为孩子投保。
随后,来到嘉祥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善民告诉,镇上的民办幼儿园学生若需参保,可以随同当地公办小学一起参保,也可以独立联系保险公司为学生购买保险。“镇上有一些民办幼儿园没有营业资质,需要多部门联合管理。”
【慧择提示】济宁市中区机关幼儿园院长刘兴民表示2010年之前,该幼儿园是由学生自愿缴纳每人每年40元的幼儿团体保险。从2010年起,幼儿园按照园内学生数量,出资为1700多名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每人每年5元钱,凡是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