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保监会5月份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保险公司总共领到26张罚单,总罚款金额为391.5万元,它们违规行为是虚列各种费用和虚挂中介代理业务非法套取费用、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从事保险销售、违规支付佣金、误导销售、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产品宣传资料不合规、编制虚假报告、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客户回访、截留保费等十个方面。根据统计,5月份罚金最高的为中国人寿,达到115万元。单张被罚金额最高为42万元,依然是中国人寿名下。
对个人的处罚方面:5月各保监局对个人开出罚单总共34张,总罚金达65万。个人主要因虚列银保专管员工资套取费用、虚假保险中介业务、违规支付佣金、违规给予代理机构人员利益、未经批准开设营业场所等行为,虚假理赔、虚假宣传、截留保费等行为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此外还有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及虚假学历证明文件、以欺骗手段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等原因被罚。
对保险代理机构的处罚方面:5月份保监会对保险代理机构开出罚11张,处罚金额60万元。当前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仍占多数,这些公司大多集中在车险,产品同质性严重,容易导致低层次无序竞争。另外,目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已超过19万家,除13万多家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外,其他近5万家机构大多只代理机动车辆保险。针对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 问题,保监会已部署保险代理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严格控制增量机构。并将尽快修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提高准入门槛,不再设置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类别。
中国保监会在4月底下发通知,从4月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三次保险机构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本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12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保险公司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8月至11月为监管部门抽查处理阶段)。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数据区间为2011年,如有需要可上溯或下延。检查重点包括:数据管控体制机制、重点科目数据不真实情况、对前两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前两次数据真实性检查结束后,长效机制是否有效运行等情况、反洗钱工作情况。直至7月底,我们依然会重点关注此次真实性检查工作的进展状况,并体现在每个月的罚单里。
中国保监会在5月16日起草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规定,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在以下9类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一)片面或不完整地描述保险产品的特征及其内容,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二)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混淆,或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不当类比;(三)将保险产品中的非保证利益当作保证利益进行宣传;(四)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做出超出保险合同约定范围的描述或承诺;(五)以不实或虚假的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利益对客户进行不当宣传;(六)以不实或虚假身份误导客户,进行保险销售活动;(七)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八)承诺给予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利益。(九)除上述行为外,做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我们不难看出,5月被罚的保险公司,也大都是由于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存在以上9类误导消费者的各种行为。
通过梳理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近百份监管罚单,旨在揭露保险业乱象,将违规被罚较多的个人及公司大白于天下,希冀引起业界与监管部门的共同关注。
【慧择提示】希望在年度监管罚单公布后,保险公司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为创建保险市场和谐、守法的良好环境出一份力。我们应该向那些能及时纠正错误,以及未曾受到行政处罚的保险公司看齐,一起树立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