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3月初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人身保险业务销售资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资质的管理,各保险公司要完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将销售人员信息纳入系统管理。
销售人员信息应至少包括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姓名和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合作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的姓名和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及其所属代理机构名称等信息。保险公司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销售人员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过期的销售人员,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
同时,北京保监局对代理机构的资质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例如,各保险公司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代理机构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代理机构,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这样,就可以杜绝一些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收取保费而相关保单信息没有进入保险公司的单证系统,从而避免投保客户利益受损。
一旦在6月15日后,有人身险公司对信息系统没有整改,若在抽查过程被查出,北京保监局将进行重罚。
【慧泽提示】人身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