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戴先生在石祥路上的某4S店花了12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汽车是以按揭的形式购买的,每个月需要还2400多元,一共需按揭3年。”戴先生说,当时因为银行卡的问题,无法直接按揭,于是4S店为戴先生找了一家专业的购车担保公司。
戴先生称,当时三方坐在一起签订协议,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当着4S店销售员的面承诺他,第一年的车险投保,按公司规定,消费者需在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而从第二年开始,则可以自行选择保险公司。
今年6月,距离车险的有效期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于是戴先生开始物色新的保险公司。“之前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出过任何交通事故,因此我打算换一家相对小一些的保险公司,这样车险的保金也能便宜些。”戴先生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在这个月初,他先通知了担保公司,打算自行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但没想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必须要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戴先生说,他向对方反映了当初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的承诺,但对方却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工作人员也没有这样的权力给消费者作出保证,所以在他按揭的3年时间里,都要按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我找过当初在场的4S店销售员,但时隔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也记不清楚了。”戴先生说,担保公司现在要他在几家大型的保险公司里挑选投保,但他想自己找一个价格相对便宜些的保险公司。
该汽车担保公司王小姐表示,她问过当初在场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并没有给过消费者这样的承诺,毕竟公司一直以来都没有开过消费者自行寻找保险公司的先例,至于消费者提出的顾虑,因为现在市面上正规的保险公司的车险投保都是比较透明的,“如果消费者对于公司提供的保险公司不放心,可以先自行在外进行比较,选择一个他满意的保险公司,然后我会帮消费者和该保险公司联系,以消费者认可的价格投保。”王小姐说,对于消费者的要求,只要是她能力范围内的,都会尽最大努力满足对方。
【慧择提示】改革开放已来,我国保险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其中也存在着大量问题,当前,完善保险行业的各种体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纠纷的合理解决都已成为我国对保险业监管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