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保监会共要求1373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1772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进行自查自纠,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各保监局还累计对51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302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318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违规机构269家次。
而各保监局中,广东保监局对保险中介监管最为明显。2011年年内其主抓中介规范化,对中介虚开发票的行为可谓有一罚一。截至2011年12月27日,广东保监局开出的罚单已达到254张,数倍于多数保监局。
近几年,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从未放松。“监管风暴”的背后,我们不禁思索:保险中介业务违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认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上级公司费用政策不尽合理是基层公司通过中介业务违规的重要诱因。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直销业务发生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一般无需支付手续费,而中介代理业务则有手续费支出。这样,不同业务渠道之间在费用政策上存在冲突,设计的不合理则为中介业务违规埋下伏笔。
中介业务违规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整个行业发展理念的严重偏差以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的考核机制,即监管、考核、评价时“保费为王”占统治地位。由此引发保险公司只好通过形形色色的中介业务违规,获取手续费,并用于市场竞争,以换来保费收入的增长。目前监管较为严格,保险公司没有很多专用于激励的资金,只好铤而走险,违规套利。可以预期,如果行业发展理念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扭转,现行的考核激励机制没有根本上得到改变,就难以在机制上杜绝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行为。
中介业务违规某种程度上是价格竞争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的扭曲形式。比如,以防止利差损(投资运用收益率低于保险合同平均预定利率而造成的亏损)、保护行业的偿付能力为说辞,一直没有放开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更没有实现佣金的市场化和营业费用的市场化。这些人为限制使得价格竞争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价格竞争受限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通过直销业务虚挂在某一中介渠道之下等多种方式,获取手续费,并以此给客户返佣。可见,这种违规行为其实内生于对保险市场价格竞争的人为限制,妨碍了市场的自由交易。
保险市场严重缺失透明性也是中介业务违规的重要原因。我国保险业务的商业运作目前尚不够透明,信息的不透明也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失真。现阶段保险中介市场违规问题其实一定程度上都与公司运作上不透明紧密相关。
另外,行政权力的滥用成为保险公司中介违规行为的原因之一。一些保险公司将直销业务转变为中介业务提取手续费,进行商业贿赂,与行政权力相结合的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经办保险业务过程中,利用垄断资源、行政权力,索取或收受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显然,这涉及到权力介入市场机制的运行所带来的恶果。因此,保险市场以市场化取向为目标的改革,应该将市场机制从行政权力的控制下释放出来。
由此可见,保险中介业务违规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紧抓不懈地清理整顿,更有赖于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市场机制改观以及行业理念更新等合力推进。
【慧择提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其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在当下,健全各类保险体制,打击保险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国保险行业监控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