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生保障进入了全面升级的新阶段,在更高层面上进行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成为当务之急和社会共识。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和重要的社会管理力量,商业保险在民生保障领域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在保障体系顶层设计中也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人保积极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功探索出商业保险
服务新医改体系建设的“湛江模式”,取得了“政府不多花一分钱、老百姓不多出一分钱,而居民保障金额大幅提高、覆盖面更广”的效果。“湛江模式”打破了城乡医疗保障的二元分割,在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资源、改善公共服务提供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成为商业保险参与新医改建设的典型样本和保险服务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行业模式,具有体制层面的创新意义,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对促进民生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保险机制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优化小微企业金融环境上具有独特优势与功能。中国人保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在陕西推出设施农业“银保富”模式,构建起政府引导、财政支持,政府、保险、银行合作新机制,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在宁波推出“小贷险”业务,利用保险机制分散信贷风险,扩大小额贷款发放,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些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有关方面在制度设计中可以借鉴。
我国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科学设计养老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养老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明确允许其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待获得保险金给付时再列入当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引导个人在生命周期上统筹分配支出,稳定生活预期。当前,我国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条件已经具备,有关方面要加快完善并出台最终试点方案,实质性启动相关试点工作,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也应适时参照此政策办理。
【慧择提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当下,健全各类保险体制,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控,充分发挥报下您在经济社会中积极作用为民众服务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不可轻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