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选取1-2个地区试点,试点地区全体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必须共同参与,新增营销员严格按照劳动法规依法用工。这就意味着,试点地区的新增营销员将由行业一惯的“代理制”转为“合同制”。
据了解,目前保险市场有超过300万保险营销大军,但他们因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一直处于尴尬的社会地位。这种用工方式不符合《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也正是因为营销员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保险公司对其管控会受到诸多限制。对于营销员而言,拉客户签单成为其惟一收入来源,有时不惜误导销售来换得业绩。保监会希望通过营销员转为“正规军”来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
“目前的营销员管理架构为金字塔结构,与工商部门认定的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很相似。”一位保险专家告诉记者,这也是保险营销员尴尬的另一方面。他们只要能够拉人进入团队,就有望晋升并提高收入,这成为营销员大进大出、素质低下、销售误导的内在根源。对此,《意见稿》也强调,强化保险公司招聘责任,禁止营销员或营销团队自行招募,且试点地区的激励考核机制不得有增员利益和血缘关系。新营销员制度在试点中运用,能否化解上述诸多行业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有不少专家认为“员工制”将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双刃剑。
“营销中的合同制,提高了营销员的基本保障,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一大进步,同时这也促使保险公司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教育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杜绝销售乱象和理赔纠纷。”分析人士指出,但目前关键在于营销模式的转变,应当引导保险公司由重保费规模向保保单质量上转变。据介绍,国内保险业也将借鉴日本等地经验,研究留存率、续保率、退保率、投诉率等有关人员和业务质量的关键指标。
事实上,目前已有保险公司在小范围内推行保险营销员“员工制”,但业务增长相当缓慢。恒安标准人寿曾在成立初期大肆推行“员工制”,然而几年下来,在职人员所剩无几。曾参与“员工制”招聘的人士介绍,这一体制明显增加人力成本,一旦将目前300万营销员转化为正式员工,员工基本保障的支出将让保险公司背负很大的资金压力。“同时还将面临的问题是,营销领域很难以加班来衡量工作量,员工加班该不该支付加班费。”该人士解释,如果“员工制”处理不好,将很容易在企业内部养一批懒人。
慧择提示:推行员工制,可能会改善一些保险营销员目前尴尬的处境,不过,一旦处理不好,也可能在企业内部滋生一批“懒人”。如何做既能让这部分人转正,又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就是保监会所要考虑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