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六盘水市将启动生育保险。《六盘水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六盘水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只要在协议医院就医、规定范围内用药,生育费用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结算,无需个人掏钱。
据了解,生育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由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等构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上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均按0.5%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计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办法》实施后,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政策内妊娠或自然流产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均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之列。女职工政策内妊娠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产前检查、门诊流产手术、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最高限额由劳动保障部门合理确定,超过支付限额费用由个人负担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手术费和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支付。
《办法》对何种情况下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介绍,对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实施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费用;新生儿的费用等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均不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内。
据了解,随着生育保险的实施,六盘水市已建起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类保险在内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