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建立农牧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近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玛纳斯县乐土驿镇等地推出2008年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规定,凡参加2008年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的农牧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人均每年缴费50元,参加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参加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各级定点机构住院时,经合作医疗补助支付,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扣除起伏线后,按照50%的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1万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患者,出院后可直接在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结算窗口报销。在县医院及县外医院住院的患者,出院后在县卫生局新农合业务服务窗口报销。
截至1月13日,玛纳斯县已有812名农民参加了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