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系「我们问答」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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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们问答第二辑内容,本次主要分析了好医保一个理赔纠纷案例,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思考。
纠纷起因,源自于对健康告知中“肿瘤”的理解发生了偏差。
Q:肿瘤和癌症是什么关系?对买保险有何影响?
我们解答:
肿瘤分为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而大家常说的“肿瘤”一般是指恶性肿瘤,即癌症。
不过,癌症只是恶性肿瘤的一种。
恶性肿瘤还包括肉瘤、血液瘤等。
像白血病,就是血液瘤的一种,包括多发性骨髓瘤以及恶性淋巴瘤,也属于血液瘤。
以上知识大家只要掌握个大概就可以了。
但买保险,尤其是重疾险时,有两个方面要注意:
1、恶性肿瘤的赔付范围
常见的如下:
那些不赔的,虽然也带了个“癌”,看着很惊悚,但病情轻,不会危及生命。
像原位癌,只要手术切除就够了,根本不用做放化疗,愈后也很好。
可如果这款产品保轻症,那上述疾病就能以轻症的名义来赔,如下:
轻症一般赔付20%-30%基本保额,比如保单保额为50万,那就赔10-15万。
2、看清健康告知
支付宝好几款百万医疗险、重疾险,健康告知超级宽松,常见的“结节、息肉、肿块、赘生物”不问,只问“肿瘤”。
以好医保住院医疗(众安承保版)的健康告知为例:
“肿瘤”后面跟着的是“瘫痪、精神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是乙类传染病)”,都是很严重的病。
受此影响,很多人可能会想当然地以为,这里的“肿瘤”是指恶性肿瘤,比如癌症。
可我们前面说了,肿瘤还包括良性肿瘤。
良性肿瘤绝大多数不会恶变,很少复发,生长缓慢,对机体影响较小,医生通常不会建议治疗(这并不是说,良性肿瘤没有危险,相反有些良性肿瘤对人体危害很大,必须密切关注,请以医生医嘱为准)。
那如果你有良性肿瘤,但因为对健康告知的理解发生偏差,而没有告知,就容易留下隐患。
最近好医保住院医疗就发生了一起理赔纠纷。
事件梗概大体如下:
当事人今年1月31日买了众安的好医保600万住院险,4月14日因感觉贫血去门诊检查,结果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住院4天后出院,换到另一家医院。之后当事人向众安申请理赔住院4天的费用。随后众安联系了当事人,表示查到他2016年10月的一个门诊记录,记录着当事人做过一个脑部CT,报告结果提示是脂肪瘤。脂肪瘤属于“肿瘤”中良性肿瘤的一种,由于健康告知有询问“肿瘤”,有相应情况应该主动告知保险公司,但当事人并未向众安说明这一情况。众安认为当事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虽然依然受理了其住院理赔申请——赔了他3400元,但同时解除了合同。
图片引自知乎网友“投诉众安保险”
当事人认为众安解除合同不合理,其2017年体检完全正常,脂肪瘤没有告知,是因为医生当时告诉他不用担心,病因和天气换季、劳累、敏感源有关,平时自己注意就行。
就这个案例,当事人属于“有既往症但未如实告知,结果发生了既往症之外的疾病”。
而众安的做法是,脂肪瘤和白血病没有直接关系,且当事人确诊白血病时,合同没有解除,所以先赔了,然后才解除合同。
从流程上来说,是站得住脚的。
从中我们至少能吸取三个教训:
1、只要有不符合健康告知的情况,就要如实告知
尤其是在门诊病历、体检报告、住院病历中已经留下记录的情况,这些都是你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会重点调查的范围。
2、针对同一种病情,医疗和保险核保完全是两种思路
医生的思路主要是治病,只要病情未发展到需要人为干预的地步,医生通常不会建议治疗。
从宽慰病人的角度出发,医生也会说“没事”、“不用担心”。
可保险公司关心的是你有没有既往症,既往症的诊治情况如何,当下恢复情况如何,有没有并发症,未来是否会进一步恶化或有恶化可能。
所以不要因为医生说了没事,就觉得没必要告知了,因为保险公司可能“很在乎”,没明白这一点,很可能因此引发理赔纠纷。
3、健康告知宽松的产品,有利有弊,理性看待
大部分人掌握的医疗知识有限,线上投保,在无人工可咨询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常识去理解健康告知,很容易留下隐患。
像好医保的健康告知,肿瘤后面跟着的是“瘫痪、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精神病”等非常严重的疾病,因此误以为“肿瘤”指的是癌症这类严重疾病,由此忽略一种尚未确诊的、医生连药都不给开、实际也确实很常见、大多数情况下无须治疗的脂肪瘤,完全是有可能的。
所以,带病投保,还是优先考虑可以人工核保或智能核保的产品。
保险起见,找一个靠谱、专业的顾问也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