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度申报缴费即将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5日至3月25日,首次参保和原已参保的市区居民都可以申报缴费了。
1月5日至3月25日内,首次申请参保的居民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等相关证明,到所辖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申报登记,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缴费。
另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提醒居民,原已参保的居民只要在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确认参保手续,足额将医疗保险费存入银行卡即可,无须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缴费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参保居民和未建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的居民参保,2008年度的缴费须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