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去年年底因工伤致残的汽修厂工人金卫,近日在南明区医保中心领到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745元。金卫很高兴,此次事故他不仅没负担一分钱医药费,而且也不再担心养伤期间的生活问题了。
据介绍,2007年12月7日上午,正在单位工作的金卫被本厂一同事开车意外撞伤,造成右腿胫腓骨折,后送贵阳一骨科医院治疗,经鉴定为伤残八级。期间,共产生医疗费5221.57元,其所在单位为金卫负担450.9元,南明区医保中心负担4770.67元。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保障与补偿相结合的政策,“对伤残职工的工资收入减少或中断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使其大体保证原来的生活水平”,南明区医保中心在核定金卫的伤残程度和月工资额后,按金卫10个月的工资收入给予一次性补偿。这使得金卫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深有感触:“我们为全体职工缴纳全年的工伤保险仅需295.6元。一旦发生工伤,企业支付的金额不到全部费用的十分之一。这项好政策真是企业发展的护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