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联臻爱感恩版是一款新推出的医疗险,消费者购买产品建议提前了解保险责任,确保购买的产品和所需一致。那么,安联臻爱感恩版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以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在境内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 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后,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
2. 针对6种重大疾病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接受针对6种重大疾病的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内需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赔付。
本项责任承保的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包括: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2)急性心肌梗塞手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冠状动脉增强 CT 检查(冠脉 CTA)、心脏导管检查;
3)脑中风后遗症手术后门诊行头颅 CT 检查、脑血管造影检查;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门诊行抗排异治疗;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术、心肌灌注扫描;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肾透析治疗。
保险人对住院医疗费用和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积给付之和以本附加条款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全年累积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一般医疗保险金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在境内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人首先按照上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人累积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内需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赔付。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2. 针对 6 种重大疾病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接受针对 6 种重大疾病的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 6 种重大疾病门诊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内需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 6 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赔付。
本项责任承保的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保险金给付项目范围包括:
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2) 急性心肌梗塞手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冠状动脉增强 CT 检查(冠脉 CTA)、心脏导管检查;
3) 脑中风后遗症手术后门诊行头颅 CT 检查、脑血管造影检查;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门诊行抗排异治疗;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术、心肌灌注扫描;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肾透析治疗。
保险人对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和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积给付之和以本附加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全年累积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下的全部保险责任终止。
慧择提示:安联臻爱感恩版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以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产品保障全面,可以给与投保人全面的健康呵护,因此有此需求保障的客户可以选购,确保未来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