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购买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对保险条款作详细的介绍,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以及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缴纳的保险费。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
本合同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日期交纳,您应该在所选择的交费期间内每年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慧择提示: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以及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其中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另外投保范围指出生满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