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购买合众壹号两全保险,需之前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合众壹号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宽限期以及犹豫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
凡出生满28天至5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犹豫期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适合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我们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慧择提示:合众壹号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宽限期以及犹豫期,其中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另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