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产”)发布《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还本付息情况的公告》称,经确认,本计划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托管账户。
“目前是受托人本息到账,受益人方面今天应该也会有确切的消息。”6月21日,记者再次向该相关人员求证,其表示,“总体来说一切都在平稳的交接过渡中,并没有造成违约”。
“违约”虚惊
近日一篇《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引发了业界关于保险债权违约首单的猜测。
在复函中,营口港首先感谢光大永明资产给予营口港的支持,随后表示,由于营口港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约5.3亿元已无力偿还。并称,由于目前正处于辽宁港口整合过程中,申请光大永明资产支持,调整到期《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还款计划。
复函特别提到“此复函具有法律效力”。落款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公司印章。
光大永明债权计划有14家受益人,其中,13家为保险公司,共计投资17亿元;另外一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投资3亿元。
光大永明资产于2012年4月11日在北京正式开业,是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第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此前,有光大永明资管相关人士曾表示,公司业务有较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和还款保障设计,因此给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终,该项保险债权计划如前文所述如约执行,保险债权计划违约首单可谓虚惊一场。
简单来说,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的一种资管产品,模式是保险资管公司募集资金后,以债权方式为特定企业提供融资并获取收益。一般而言,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业,少量来源于银行等其他资金。
某资管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保险行业在经营保险资金上作风非常审慎,从根本上把安全性放在靠前的位置,收益排在其后。”
有部分观点认为,一直以来保险债权计划是最安全的险资支持实体的方式。
“从产品发行方来说,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例如增信、担保、抵押,包括对信用等级的要求等方面来保障产品的安全。”上述资管公司相关人士指出。
针对债权投资计划是否会存在操作风险,其表示“我们在做项目时选择的项目主体、增信主体在信用等级上都有要求,会经过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的双重评级”。
其认为这单债权计划违约可能性很小,因为此次增信主体为中国银行。
对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等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了中国银行方面,但其对此并未予以回应。
营口港躺枪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此次营口港务“违约风波”仍带来不小的影响。
6月14日,营口港务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营口港(600317.SH)发布公告称,媒体相关报道中涉及与债权人沟通调整债务本金及利息还款计划的当事方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该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告中还提到,营口港务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偿还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6月13日,在《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公布的当日,营口港跌9.76%,资金流出4624.27万元。6月19日,营口港股价再创新低(2.24元/股),跌幅9.31%。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债权投资计划出现违约虚惊的原因与辽宁港口整合及其可能存在债转股操作背景相关。
就此问题,其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公司将会适时对外发布进展情况。
据了解,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于2017年6月10日在沈阳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依据框架协议,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双方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限公司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辽宁港口集团,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
框架协议显示,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将主导辽宁港口集团所辖企业的经营管理;招商局集团将充分利用在商业模式设计、业务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进辽宁港口集团所辖港口的业务重组和架构优化调整。
今年2月,营口港务集团曾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实际控股人营口市国资委将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港航发展,实际控股人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
同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曾对营口港务集团主体与相关债项进行跟踪评级。综合分析指出,对营口港务集团“17营口港CP001”、“17营口港CP002”信用等级维持A-1,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媒体人查阅营口港务集团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发现,其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公司短期借款仍主要为信用借款与保证借款。截至2018年3月末为228.7亿元,呈上升趋势。而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以及递延收益构成,截至2018年3月末,营口港务集团非流动负债合计约490亿元,总负债合计约718.86亿元。
另据了解,2017年以来,营口港务集团对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规模较大,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资,负债规模持续增加。不过,随着在建工程陆续完工投产,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
据了解,港口装卸的货港费收入是营口港务集团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的主要来源。记者从营口港务集团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发现,其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1亿元,相比上期营业收入增加0.5亿元。但同期营业利润却并不理想,一季度其营业利润为-3.85亿元,比上期多亏损2.45亿元,其综合收益也呈现亏损状态。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产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制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就营口港务集团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向光大永明资产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