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留痕。今年一季度寿险产品的切换已经影响到银行保险的销售。
随着去年134号文及一系列针对保险产品监管政策的落地,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难度增加,犹豫期退保的情况也随之上升。
该分行今年一季度的犹豫期退保飙增至10%以上,个别分支机构最高可达20%。而在去年同期,该分行犹豫期退保在5%左右,今年犹豫期退保增长一倍有余。
有银行保险业务负责人表示,犹豫期退保增加,一方面与保险产品期限拉长后销售难度增加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竞争有关。
从应对策略来看,部分银行在犹豫期退保上升之后,一方面通过加大与保险公司合作力度降低退保;也有银行通过加强对一线销售人员的培训以减少销售误导,降低犹豫期退保。
银保渠道产品普遍难售
此前在银行渠道销售的短期、趸交等理财型保险产品的短缺,以及产品结构复杂化、销售误导增多等原因,使得今年一季度部分银行出现犹豫期退保大幅增长。
为保护消费者,监管部门此前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而犹豫期退保,往往与投保人对产品没有理解透彻、保险营销员对产品的解说不到位、沟通不充分、为冲高保费规模进行误导销售等一系列因素有关。
该行今年一季度犹豫期退保较多,主要原因为期交产品增多,今年一季度保费冲量之后,一线保险营销员与客户的沟通不够充分,客户体验不好,造成犹豫期退保明显增长。
数据显示,上述分行犹豫期退保从1月1日开始就一直居高不下,今年一季度犹豫期退保达13.8%。其中有分支机构犹豫期退保达20.6%,还有其他分支机构达到了18%、14%等高位水平。
对银行来说,销售保险产品不再“标准化”,销售过程中,银行业务人员需要与客户充分地沟通解释产品的保障范围、交费年限、免责条款、退保扣费等一系列问题,产品复杂程度增大。
此外,去年以来,为保护消费者,监管部门要求对银保产品进行“双录”(录音录像),这使银保产品销售过程又多了几道流程要求和限制。
“在过去,快速返还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意味着更多的包装话术,更加容易与客户沟通,意味着资金更快地进入万能账户,享受万能结算,从而实现资金更加快速的增值。新规下,类似"即领即返生存金"等功能难以包装,同时从客户的角度考虑,由于前五年不得给付生存金,因此购买时会有增加对流动性的顾虑”,东北证券研报表示。
银行拟加强与险企合作
今年以来,为减少犹豫期退保,险企与银行共同发力。
为减少犹豫期退保,上述银行分行规定,要扼制冲量行为,最大力度减少犹豫期退保。在销售话术上,也要充分与客户沟通,增强客户体验。在方式方法上,将保险公司回访的电话内容要提前告知客户,在宣传上避免“长险短做”等不合规宣传。
为解决保险产品复杂的问题,该分行将在今年第二、三季度,通过每个银行重点销售某一款产品的方式,解决产品繁多、难以吃透的问题。同时,为做好期交、复杂型产品的售后服务,该行要求网点在选择配比代理销售保险公司时,须考虑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
除上述策略之外,有险企与银行达成销售激励:当一款期交保险产品销售额度达到某个区间,将给予不同的奖励。比如,A款产品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则给4.7%的手续费,超过10亿元,则给5.15%的手续费。交费期限越长,手续费越多。
监管层此前规定,犹豫期内退保,险企除了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还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险企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险企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无论是对险企还是银行,犹豫期退保均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尤其是一季度开门红期间人力较为紧张时,保险产品销售各链条均努力控制犹豫期退保。
自去年134号文落地之后,银保渠道此前热销的快速返还型产品被迅速切换为中长存续期产品,对银保客户来说,保险产品保障属性增强,但流动性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