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车盗抢保险是指投保车辆在非人为的、非故意的、非违章的情况下,发生盗抢,经报案、立案调查后,一定期限内(一般是2个月左右)仍然没有破案的,由保险公司赔付相应的损失。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是指保险车辆全车(含投保的挂车)在停放中被他人偷走,或在停放和行驶中被劫走或被夺走,下落不明。
(3)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必须是车辆整体,而不是车辆的局部的、部分的零件或部件;
(4)盗抢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与保险车辆或被保险人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者(他人);
(5)保险车辆整车被盗抢自发生之日起满3个月未被侦破,保险人方可赔偿。如果车辆被盗抢未到3个月,车辆被公安部门找回,且已发生部分损失的,也属于保险赔偿责任。在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其向第三方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慧择提示:全车盗抢保险承保范围仅是车辆本身,如果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如一只轮胎、车上导航、音响等还有发生放置在车内的现金、电脑等物品的丢失或损坏,都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