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汽车保险随着汽车的普及也在不断地发展成熟,国内也有了一套汽车保险制度,部分人也在关注着国外的保险制度。那么,关于汽车国外保险制度是什么样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德国:汽车品牌要分等级
德国保险公司往往将汽车保险分为不同等级,作为核定保险赔偿率的依据。等级越高,说明这种车出问题的概率越低,保险赔偿率就越高;如果事故后保险赔偿金额一定,保险等级高的车事先交的保险费用就相对少。
德国新手的保险费按260%计算,然后逐年递减,最低可减至35%,但是前提是不出事故。一旦出了事故,第二年的保费率会提高50%左右。
美国: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
美国各州在有关车险责任与赔偿认定的法规方面,差别很大。从总体上看,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州采取的是“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交通事故问责制的原则。
美国强制购买车辆保险,无保的车辆不许上路。在采取“无过错责任”保险制度的州,只要发生车祸,无需证明谁对谁错,保险公司都可以向双方提供赔偿。而像加州等采取“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州,则由犯错一方的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精神痛苦赔偿。美国保险业规定,每次出交通事故,警察都要记录点数,点数多了保险费用就会跟着上涨。美国车险的具体条目一般都很规范,不会有问题。
法国:酒后不驾,保险公司买单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日本:不买三责险,可以判刑
早在1956年日本就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唯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万日元以下罚金。
日本对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无损失、无利润”原则,日本法律规定其保险费率采用“成本价主义”,不允许有盈利目的,其费率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制定,由大藏大臣审批。费率的制定主要参考投保汽车数量、事故率、每件事故平均赔偿金额等情况。为了保证保险公司不亏损,规定另征收附加保险费作为手续费,对死亡事故车主还要追加保险费。
慧择提示:关于汽车国外保险制度是什么样呢?德国往往将汽车保险分为不同等级,作为核定保险赔偿率的依据,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州采取的是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法国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日本不买三责险可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