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昆仑健康险之后,又有两家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批复中的相关许可被撤销。可以看到,打击保险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已是保险业防风险的重要之举。
按照保监会未来三年行动计划,其将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入股资金不实、关联关系不实、股权代持、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有意思的是,截至目前已有相关机构因违规代持股份被处理。
1月16日,保监会下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1260号)中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利安人寿的许可。至于原因,据保监会介绍,利安人寿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
这并非唯一一个因违规代持股份被撤销变更注册资本批复的保险公司。实际上就在1月16日,除了利安人寿,长安责任保险也因相关股东违规代持股份被撤销其增资许可。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保监会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733号)中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增资长安责任保险1.05亿股的许可。按照保监会要求,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长安责任保险应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与利安人寿、长安责任保险相比,昆仑健康险的情况更加恶劣。去年12月,保监会撤销2016年12月1日作出的《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1237号)。至于原因,保监会称,经调查核实,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4家股东在变更股东申请中,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作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的不实陈述,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而更让人意外的是,在撤销2016年12月所作的批复的同时,保监会当时还撤销了2015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659号),及2016年6月1日作出的《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458号)中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3家公司增资入股昆仑健康保险的许可。据保监会称,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3家股东在增资申请中,作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无关联关系的不实陈述,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风险“从行业内部看,保险业正处于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期、多年积累深层次矛盾释放期和保险增长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公司的风险逐步暴露,各类违法违规乱象丛生,特别是少数问题公司风险、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金运用风险、保险风险、资本不足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外部传递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等重大风险因素不容忽视,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在前述《总体方案》中,保监会如是判断当前保险业的风险形势。
保险业监管力度在时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去年4月落马之后持续增强。在中纪委当年4月9日发布项俊波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消息后不久,保监会便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始终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此后,保监会更是连续发文加强监管,比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中,保监会从4个方面严格开业验收工作,预防公司管控不到位、经营激进、治理失效、资本不实等风险;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又从关联交易市场行为角度入手,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原则,完善配套措施,建立追责机制等。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显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个别中小保险公司投资行为表面上符合监管规定,但交易结构复杂,产品层层嵌套,交易对手种类和数量很多,交易链条延长,底层资产难以看透,可能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还有个别大股东把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将大量资金投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的资产,可能存在非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虚假增资等行为。
不仅如此,保监会此前也披露,部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面资产负债不匹配,集中举牌、跨领域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一些公司股东结构治理结构亟待优化。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更是指出,个别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形成“一股独大”“家族控制”,缺少有效制衡,大股东完全掌控公司运作,公司治理机制明显弱化,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
正是因为此,在《总体方案》中,保监会不仅要求防控和处置资金运用风险,还要求防控和处置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失效风险等等。比如全面排查“三会一层”运行情况,重点解决制衡机制缺乏、授权管理混乱、关键岗位缺位等问题。严厉追究保险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的责任,着力解决公司内部监督和制衡管理机制形同虚设的问题。全面开展针对股东背景、资质、关联关系的穿透性审查,严查违规代持。依法处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险公司,追究相关股东责任,必要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
在保监会近期下发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中,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被列为重要工作之一。而这当中,打击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最受业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