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平福运金生两全保险可匹配客户在子女教育、养老规划、家庭理财等方面的多种需求。那么,太平福运金生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养老金、祝寿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一、特别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第 3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30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的第 4 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三、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养老金。
四、祝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5。
2.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3.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已交保险费的 105%;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太平福运金生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养老金、祝寿金以及身故保险金,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详细了解保障内容,确保保障和所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