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也是车险中的“主险”。保险专家提醒:车市场价格浮动频繁,新车车主不要贪图省钱,更要避免花冤枉钱,最好是投保时候尽量按照车子当年的市场价进行投保。
保险专家表示,如果车出现意外而严重损坏,虽然保险公司将其认定为车辆全损,但每年都按照新车购买价格投保的朋友,并没有得到全额赔偿。
保险公司只是按照当年该车的市场价减去折旧费进行了赔偿,这比全额要少得了上万元。
实际上,投保客户仅从保单就可以发现,自己座驾车损险的保额每年都在变化。对此,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车损险理赔遵循“补偿性原则”,理赔过程中,车辆的实际价值是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时要注意市场上车价的变动,以此来调整保额,避免花了冤枉钱却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比如一辆16万元的车,在车主续保的时候已经降到14.5万元,车主按照14.5万元投保就可以了。因为根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还有一种可能,16万元的车,车主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提出按照10万元投保,这样虽然节省保费,但是对车主却未必合算。这也是一种不足额投保行为,一旦出险理赔,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自然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