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政责任保险也称作家政服务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为了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包括一份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最高保额10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一年)可免费提供保险换人、理赔。
保障范围
涵盖家政人员自身人身伤害、医疗费用、误工费损失,家政人员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诉讼费用。
赔偿项目
1、死亡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2、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3、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
4、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
5、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医疗费用;
6、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
7、仲裁、诉讼产生的合理法律费用。
损失赔偿: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中,因过失致使家政服务消费者遭受家庭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家政服务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法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慧择提示:家政责任保险是一种雇主购买、家政人员受益的保险,被保险人是雇主,家政中介机构不能购买。在保险有效期内,保姆在雇用期间因从事雇主的家政服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属于保险范围,可由雇主向所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