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借贷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在借贷信用保险中,贷款方(即债权人)是投保人。当保单签发后,贷款方即成为被保险人。当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时,债权人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补偿。贷款人在获得保险人的补偿后,必须将债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向借款人追偿。
用保险来规避贷款风险目前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贷款,大多是通过不同形式取得保险。例如美国有90%以上的商业银行参加信用保险。所谓借贷信用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指银行作为权利人要求保险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保险。
我国针对民营企业开展借贷信用保险,首先是拓宽了为民营企业担保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民营企业能及时得到贷款,对发展民营经济有利。其次缓解了银行制度约束和增加投入的矛盾。
银行作为经营信贷资金的所有者,面临不能按期收回贷款风险,往往要求贷款企业提供抵押品或担保。借贷信用保险作为一种担保,可使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得到保障,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对国内正待发展的保险业来说,既提供了开展新险种的有效途径,又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目前,银保合作正日渐深入,借贷信用保险不妨一试,应该说这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慧择提示:凭借个人信用,在无需抵押物、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只要事先买个保险,可在3~5个工作日从银行获得小额消费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就是信用保险贷款的直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