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中国人寿保险的客户除了会购买医疗类主险以外,还会购买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补足主险未尽之处。那么,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详情。
基本信息
保险期限: 至80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50周岁
保障范围
合同生效起一年后,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慧择提示: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八十周岁,缴费方式为年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主要保障重大疾病医疗方面,一共有七种责任免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