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推出了一款能够提供重症住院医疗补贴的保险产品——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番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
保障范围
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重症监护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四、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慧择提示: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重症监护保险金方面,保险期间为一年,投保范围一般与主合同相同,一共有四种情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