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推动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信部原材料司日前在深圳举办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宣贯会。接下来,其他十多个省市也将开展宣贯会,这意味着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将逐步推向全国。
生产应用脱节新材料行业呼唤保险护航
作为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新材料的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但是由于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新材料成果转化应用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提升。
为解决这一问题,促进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今年8月份,国家经过近4年的调查和研究后,出台了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据全程参与了首批次机制出台的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3年年初,中汇国际就开始协助工信部着手研究如何利用保险机制,帮助众多新材料生产企业解决“好材不敢用”的困局,并陪同工信部原材料司多次深入各地新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保险需求调研、共同研究保险保障责任、讨论保险保障方案,直至今年8月新材料保险政策的最终落地。
据了解,中汇国际还参与了确定新材料指导目录、起草试点工作通知、拟定保险示范条款、设计补贴申报流程、编写政策解读材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工信部原材料司综合处副处长蔚力兵表示,建立新材料首批次机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做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首批次机制的实施,是落实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有助于与“首台套”政策相互衔接,促进新材料产用结合。
可获财政支持补贴对象不设行政门槛
据蔚力兵介绍,首批次明制坚持“吸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共用新材料制订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下称《目录》),明确试点范围。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目录》内产品定制新材料保险,明确保险险种及保障范围。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其核心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利用保险手段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重点新材料首批次推广应用,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补贴时间按照投保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而且,首批次新材料保险的补偿对象不设行政门槛,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均可申请保费补贴。其保险责任限额可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确定,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5倍(最高不超过5亿元)。
《目录》将根据试点情况动态调整
在试点期间,保险补偿政策重点支持列入《目录》的新材料产品的保险工作,《目录》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两用的新材料发展方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选择重点品种:一是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二是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尚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三是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应用风险较高,示范意义较大。
据蔚力兵透露,《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工信部将会根据新材料产业发展和试点工作情况作动态调整。2017年版《目录》包括10个领城129项新材料产品。10个领城分别是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稀有金属和溅射靶材、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新材料。
工信部原材料司综合处处长常国武强调,各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要在服务上下功夫,用保险专业技术服务好中国装备制造2025,用保险服务好实体经济。据了解,接下来陕西、重庆、天津、四川、长沙、黑龙江等十多个省市也即将开展宣贯会。
慧择提示: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将推向全国,在试点期间,保险补偿政策重点支持列入《目录》的新材料产品的保险工作,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