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金融制度结构有待完善,资产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加快建立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制度迫在眉睫。
中国老龄化趋势正在不断加剧,然而值得忧虑的是,随着退休人口占比不断上升,工作人口占比逐渐下降,近十年来基本养老金缴费增速始终小于基金支出增速。
“按照目前发展趋势,基本可以确定,未来基本养老金当期收支缺口还将进一步扩大,财政的补贴压力也将持续增加。”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说。
9月23日,由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主办的,主题为“探索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中国路径”的会议在北京举办,会上发布了《养老金融蓝皮书: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蓝皮书)。
根据蓝皮书研究成果,目前,中国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收支缺口增大,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覆盖面也非常有限,未能形成对第一支柱的有效支撑,补充保障功能有限,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尚未建立。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
“从我国基本养老金规模来看,如果扣除财政补贴因素,仅仅考虑缴费收入和基金支出,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就已经出现当期收支缺口652亿元,此后不断扩大,2016年的征缴和支出缺口达到4354亿元。”蓝皮书中数据显示。
“加上2016年当年各级财政补助的6511亿元,当年才实现结余0.2万亿元,历年累计结余3.86万亿元。然而,可支付月数却由2012年的19.7个月下降至2016年的17个月,反映出基金未来支付的潜在压力。”蓝皮书写到,照此趋势,预计到2020年将出现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
从远期看,大部分学者认为:“受快速老龄化影响,加上我国养老金体系不够健全,未来我国将面临巨大的支付缺口。”
基本养老金属于养老金体系中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范畴,是目前中国国民养老的主要来源。然而,中国第一支柱资产规模占比过高,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始终在45%上下,在没有第二、三支柱补充的情况下,待遇水平相对较低。
另外,东北等老工业地区,缴费人员少、退休人员多、抚养负担重的情况较突出,已经出现当期基本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情况。
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三支柱养老金模式,成为世界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普遍选择。养老金体系主要包括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
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属于社会养老保险范畴,与商业养老保险合并成为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包括面向城镇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和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
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实质是个人养老储蓄安排,没有不同参加者之间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属于保险范畴。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冯丽英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发展缓慢,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尚未建立。
“国家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占养老金总数的约80%,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仅占约20%。而美国养老金体系的一二三支柱大致比例是10%、60%和30%。”冯丽英说。
为应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缺口问题,2015年,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3月,一些省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作的资金为1370亿元,占2016年年底基本养老金结余3.86万亿的3.5%。其余省份基本养老基金尚未开始委托运作。
董克用认为,地方委托投资的动力不强,主要原因有以下3个:一是养老保险金是老百姓(603883,股吧)的保命钱,地方政府对收益率存在担忧;二是由于目前不少地方统筹层次没有达到省级统筹,资金归集困难;三是在经济下行、财政增收困难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更希望资金留存当地,以支持经济发展。
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就部分地区当期出现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表示:“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基金健康平稳运行,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提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
个人税延养老金试点箭在弦上
保监会9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准备就绪。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在设计上将更加注重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需求。这一试点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启动。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这是一种通过降低投保人当期税负来鼓励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8月底,财政部部长肖捷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第三支柱三大核心要素
结合国外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运作经验,蓝皮书建议指出,在第三支柱发展过程中,须充分结合我国国情,以账户为核心,并围绕账户建立、运作和领取三个阶段建立完善的制度架构,同时积极建设自动加入机制、账户支取应急机制、投资顾问体系,第二、第三支柱账户衔接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
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是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是构成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此外,应该合理探索基本养老保险统账分离和个人账户融入第三支柱的可行措施,理顺并优化我国养老金体系结果结构,促进我国养老金体系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