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了好政策。”领到补贴,职工代表丛浩十分高兴。作为济南铁路局济南供电段一名普通职工,今年7月份,丛浩考取了电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刚刚拿到证书的他,便赶上了新政策的落地实施,考试花了240,政府补贴2000元。 “领到技能补贴,对我是个很大的激励,也能影响带动单位年轻职工不断提升技能水平。”丛浩说。
2017年6月30日,山东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规,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由失业保险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或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经初步测算,全省每年将有近20万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同时,山东着力打造全省经办服务管理新模式。首推“外网申请,内网审核,自动比对”的网上经办模式,实现了“5统一3共享1集中”管理服务,即统一补贴标准,统一操作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社保卡发放;实现了就业人才系统数据、社会保险系统数据、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系统数据共享;实现了各市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经办数据的省级集中。
失业保险设立技能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各省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要重点关注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统筹地区,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确保每个地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