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应当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其次保监会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各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大病医疗保险几乎全都覆盖。
重大疾病保险中的25种疾病名称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另外,《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还列出了包括“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8类行为作为除外责任。但《规范》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出的除外责任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慧择提示:商业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是什么?主要涵盖保监会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其中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六种疾病必须涵盖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