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亏空、储蓄不足、子女压力大,30年后拿什么来养老?
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康宝宝,男,刚满三个月,父亲为其投保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88,620元,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成长年金岁岁递增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康宝宝年满3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止,若康宝宝生存,第一年末领取成长保险金886.2元,第五年末领取4431元,依次类推,第三十年末领取26,586元,30年共领取412,083元。
养老祝寿保证领取
自60周岁起至康宝宝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康宝宝生存,每年领取17,724元养老保险金;60岁年生效对应日领取88,620元祝寿金;若康宝宝于60周岁起身故,保险公司按康宝宝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贴心呵护
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康宝宝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豁免康宝宝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多重收益丰厚回报
若康宝宝生存,按照合同约定除了领取成长保险金、每年17,724元的养老保险金、60岁时的88,620元祝寿保险金外,康宝宝在80岁年生效对应日还可以领取88,620元满期保险金以及享有每年的红利分配权,多重收益,丰厚回报。
高额保障安心无忧
若康宝宝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康宝宝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943,100元与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康宝宝于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康宝宝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2,272,400元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由此不难看出,这是一款非常人性化的保险,孩子在小时候和老龄以后最需用钱时,中国人寿就集中返还利益给他;而年富力强时最需要保障,中国人寿可为其提供最高基本保险保额20倍的保障。所以说给孩子做一个这样的理财规划是很有必要和现实意义的。
风险存在于生活和人的一生当中,一定要做好全面的风险保障计划,减小风险带给生活的冲击,降低损失,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