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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年8月国家对《婚姻法》作出了修改,继新《婚姻法》颁布之后立马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其中对房子的归属做了明确归属和解释。“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很多市民说这一举措“解放”了男人,让女人很委屈,各种声讨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客观事实,最新司法解释意在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争议提供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但是在当前调控成为楼市主旋律的情况下,婚姻法插手“楼市”很可能“无心插柳”,在调控房价方面助政府一臂之力。
首先,中国传统观念还是婚前男方买房,尤其是房价居高不下的时代,有房成为很多年轻女性择偶的重要标准。但是婚姻法最新解释给这些心存幻想的女性打了一针清醒剂。即便嫁了一个婚前有房的金龟婿,自己也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婚姻出现破裂,自己很可能被“净身出户”,哪怕自己和对方共同还了多年贷款,也只是得到相应的“合理补偿”。这样,现代社会的择偶观、婚姻观、价值观很可能受到冲击,“有房”不再成为结婚的必要条件,当前支撑起房地产市场的“刚需”市场也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庞大了,房价也就可能应声倒下。
另外,在诸多楼市调控中,对房价最具杀伤力莫过于限购政策了。当前,一线城市已经普遍实行限购,向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推广已经是箭在弦上。但是,限购令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统计住房套数的,如果当地民政局和建委没有实现联网,出现落网之鱼就难以避免。
但是,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公布以后,对于婚姻中处在弱势地位的无房一方来说,最稳妥和可行的解决方法,就是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实力和资格单独购买住房的。这样一来,限购令大范围推行的技术问题就很轻易的解决了,因为房产证上也很清晰显示了夫妻关系和家庭成员。
随着新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有可能会对目前的操作市场带来一点影响,在当前限贷限购的环境下,可能影响购房资格。如此看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比起其他的房价调控措施,也许更能起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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