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外有充足的实践经验,内有相对保守的监管措施,万能险市场的风险完全处于可控范畴,我们无需杞人忧天。但现实往往让我们百口莫辩,我国万能险发展存在许多问题,需要积极进行调整。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结算利率刚性——投资人不肯接受利率的波动性,尤其不肯接受下调。这就导致一些特定产品的利率越来越高,即使那些处于平均利率水平的产品,每个月度也不能有太大波动。即使投资市场清淡,保险公司也必须顺应这一刚性需求。相对来说,境外投资人对于结算利率的波动习以为常,这为险企和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节投资策略留出了空间。
从这个角度看,保监会为万能险制定的某些监管标准,主观上是为了保护投资人,客观上可能起到“纵容”目的。因此,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当是,打破结算利率的刚性循环,真正让结算利率体现市场波动性。
至2016年年底,多达19家人身险公司过度依赖万能险业务,1.12万亿元的保户投资款背负偏高的年化利率,且有大量“后备资金”准备投向万能险,并非完全正常。一旦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不能覆盖这些成本,必然导致风险爆发。同时,中国的万能险允许1年或2年后按照账户价值退保,即万能险投资款是随时可能减少的;如果用于长线投资的资金比例过于激进,无疑会加大风险。个别险企靠万能险集资,从事大宗投资活动,还诱发了银行资金向万能险“搬家”、保险资金“短钱长用”等问题。
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顺藤摸瓜,展开调查。调查发现,2016年1月份至11月份,恒大人寿未按照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要求开展股票投资,股票投资交易笔数2480笔,股票平均持有期73天,其中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短期炒作相关股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只非蓝筹股;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保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笔者认为,这些调查结果很可能只是初步的。保险公司委托的基金管理人为追求高额管理费,采取激进的投资策略;保险公司为了获取高收益,发行更具诱惑力的产品,甚至从事其他打擦边球性质的融资活动,以便筹集更多资金。
为了遏制部分保险公司过度依赖、过度发展万能险的冲动,保监会在“点”和“面”上都采取了措施:一方面,2016年5月份至8月份,保监会对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12月5日,暂停前海人寿开展万能险新业务3个月。另一方面,于2016年12月3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寿险公司中短存续期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或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的,给予惩戒,即一年内不予批准其新设分支机构。
该《通知》实施后,人身险公司相继下调了保户投资款占比。从2017年1月份至2月份统计数据看,除个别公司外,万能险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大幅度降低了,这是一个较为积极的变化。应创造条件,进一步释放市场的力量,打破结算利率的刚性循环,防止险非理性膨胀卷土重来。
为应对万能险过度膨胀以及个别险企激进投资所导致的风险,监管部门在2016年下半年特别是12月份之后果断发力,接连出台相关措施,对典型案件及时出手,有效遏制了风险蔓延趋势。一些监管措施出台虽是亡羊补牢,但确实发挥了疏导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