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为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规定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慧择提示:海东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居民在定点医院就医的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87%;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