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卫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据了解,中卫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该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下面是具体介绍。
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的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中卫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从上可知,中卫市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该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该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为参保人因工受到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其他的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