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岛买房落户新政策是什么?在山东省制定建设特大城市战略后,青岛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青岛各区市买房落户相关政策!
1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①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② 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这份新的“黄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 、红岛新区买房落户新政
2月23日红岛经济区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正式消息,红岛经济区同样也开始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其具体内容与“黄岛买房落户新政”完全一致。
① 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② 购房落户红岛经济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同样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注】有效期限与“黄岛新政”同样至2017年12月31日。
3 、主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房落户政策
符合下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均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① 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②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慧择提示:青岛买房落户新政策是什么?目前青岛市区内只有黄岛和高新区是购房满60㎡的,就可以办理落户的;主城包括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区仍然在执行购房100㎡以上,才可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