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已换第二代身份证的,请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2份、《养老保险手册》、医疗ic卡或金融存折原件(退保必须同时销卡或销折)等。
2、须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和《公证书》各2份,由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办理。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慧择提示:白色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首先养老保险办理的个人需要先提出转移申请;然后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与新经办机构办理好相关的转移接续手续;最后办结手续完成,个人再进行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