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定价流程缺失,存在潜在定价风险,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要求财险产品费率水平不得危及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保险费率是指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也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经济基础。在国际惯例中,偿付能力监管、准备金监管及费率厘定监管是保险精算监管的“三驾马车”,三者相辅相成为保险行业提供完善的保障机制。
根据指引,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应遵循合理性原则,不得因费率过高而获得与其承保风险不相称的超额利润,不得在费率结构中设置与其所提供服务不相符的高额费用水平,从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费率水平应与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相匹配,且不得根据风险特征以外的因素作出歧视性的费率安排。
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前应全面了解产品风险特性,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状况、历史费率水平及公司战略等,合理确定费率厘定的目标与定位。
慧择提示:保监会发布新规,要求保险公司财险产品费率不得危及公司财务稳健,不得在费率设置中提供不相符的高额费用水平,应结合公司财务、偿付能力等状况确定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