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江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由原来的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计划从今年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市人社局提醒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做好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工作,确保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5月1日起, 江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350元/月。因此,江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相应由原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从2015年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介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质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需及时做好失业保险信息计划安排工作,确保失业金正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