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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旨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广阔的销售和服务平台。当前,保险业增员难已是行业普遍现象,由保险公司成立的专属销售公司相继成立,希望保险公司可以打破这一困难。
中小险企唱主角从这一轮专属销售公司成立热潮来看,主要还是由一些中小型险企唱主角。业内人士表示,“在银保渠道受挤压的情况下,大型保险公司不管从营销规模还是品牌知名度上都胜一筹,尚无近忧。”
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批准紫金保险出资5000万元设立紫金保险销售公司的申请。至此,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由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专属保险销售公司已达3家。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29.78万人,他们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329万名保险营销员长期没有社保、基本工资,他们的收入就是卖出保险之后的业务提成,人员流失严重,也引发了很多问题,营销员社会形象不佳,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加入保险行业。2010年以来保险营销员增员更加困难了,甚至不少公司出现了营销员流失严重的现象,据中国人寿年报披露:2009年底,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为77.7万人,而2010年底营销员则下降至70.6万人。
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保险营销员增员难是整个行业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就业问题这么严峻,而保险不需要成本,也不需要资本,为什么没人愿意加入保险行业呢?原因是营销员的收入问题,营销员的收入现在是增产不增收,监管上不允许提高营销员佣金,假如卖100元保险5年前提成5元,现在还是这样的提成。把通胀等各方面因素加起来,营销员收入不增反降。”因此,他呼吁放开营销员佣金的管制。面对保险营销员增员难、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严重问题,为了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保监会在去年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的文件: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销售公司,稳步提高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广阔的销售和服务平台。
保监会允许险企专属销售公司的业务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及批准的其他业务。这与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没有区别。4月2日,由信泰人寿出资设立的浙江联创保险销售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销售公司采用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跟保险公司相比可能会更灵活一些;对销售人员现在既有代理人模式,也有员工制模式。”该负责人表示:“销售公司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在业务上除了主要销售信泰人寿产品外,还会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同时,由于是保险公司出资设立的,与保险公司会形成更多资源共享。”
大童保险销售公司的张小姐认为:保险市场的大势是产销分离,设立专属保险销售公司,保险公司将更加专注于产品研究,销售交由专业的销售公司负责,对市场有利。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保险专属销售公司的发展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究竟能掀起多大的“浪”,还难以说清。
作为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关键在于要不断突破保险传统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束缚,进一步理顺体制与机制,迎接保险行业新的变革。这就好比家电行业,在目前发展的关键时期,保险的产业链也应该从传统的产销一体走向“产销分离”,形成既有专卖店又有大型连锁卖场的多元化体系,通过销售变革来促进保险业协调发展、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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